航运业历史性时刻:业界一致支持IMO净零排放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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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七大航运协会负责人共同呼吁IMO于10月召开的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特别会议的关键投票中采纳“净零排放框架”(NZF)。若此举失败,将严重阻碍绿色转型,并可能导致航运业陷入复杂且碎片化的区域性气候法规困局。

下周,IMO 176个成员将齐聚伦敦,旨在正式通过今年4月达成的具有约束力的历史性气候监管协议。

丹麦航运协会联合其他六家航运协会,共同发声支持采纳IMO的“净零排放框架”。丹麦航运协会首席执行官Anne H. Steffensen表示:“业界支持净零排放框架。制定具有约束力的全球性法规,对于实现2050年航运零碳排放目标至关重要。我们需要全球性法规与公平的竞争环境。而目前提出的净零排放框架替代方案,是一套复杂且各自为政的地区与国家法规的拼凑,这对于一个全球性行业而言,显然是错误的选择。”

制定全球性监管规定,对于实现2050年航运业零碳排放目标至关重要。国际航运公会(ICS)与欧洲船东协会(ES | ECSA)亦发表声明,对“净零排放框架”表示支持。

Anne H. Steffensen指出:“采纳净零排放框架,将强化减排行动及投资可持续能源、燃料与技术。同时,这也将向投资者与生产商发出最强烈的信号,促使其扩大替代燃料生产规模,以满足航运业迈向零排放的需求。”

该联合声明还呼吁气候法规最为严格的欧盟,在IMO采纳净零排放框架后,明确释放与之保持一致的信号,以避免航运排放的双重计费,并减轻行业监管负担。

以下为声明全文:

今年10月,国际海事组织(IMO)成员国将迎来创造历史的契机,最终敲定航运业气候监管协议,使其成为首个采取此类措施的全球性行业。

历经多年谈判,“净零排放框架”将为全球可持续航运的发展注入动力。

2023年,IMO制定温室气体(GHG)排放战略,明确全球航运业须在2050年左右实现碳中和。今年早些时候,落实该战略所必需的监管框架初步协议已经达成。目前,该框架亟待在10月中旬的伦敦IMO会议上最终通过。

“净零排放框架”明确了船舶减排的具体要求,并设立了一套定价机制:对未达标行为予以惩罚,对使用替代性环保燃料予以奖励,所有操作均依据全球燃料标准。这些清晰的全球性措施将驱动航运业减少排放。至关重要的是,这将强化减排行动及投资可持续能源、燃料与技术的商业可行性。

该框架在IMO会议上的最终通过,需获得《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签署国中的绝对多数票支持。团结一致的多数票,是推动协议顺利落地的关键。航运业因其全球性特质,迫切需要一项全球性法规以应对气候变化。

全球性法规是实现既定温室气体减排战略的必要条件。它有助于减少排放,为航运业创造统一且可预测的框架环境,并向投资者与生产商发出最强烈的信号,促使其扩大替代燃料生产规模,以满足航运业迈向零排放的需求。

业界对IMO“净零排放框架”的支持,体现在国际航运公会(ICS)的正式声明与欧洲船东协会(ES | ECSA)的明确背书中。本声明联名签署者呼吁IMO成员国团结一致,为全球气候措施投下赞成票。

让我们迈出下一步,携手迈向零排放目标。让我们在伦敦创造历史。

文章来源:国际船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