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0日、21日,福建船政旗下东南造船建造的18500DWT油化船(DN517-5)和马尾造船建造的18500DWT油化船(MW516-3)顺利交付。
该型船总长149.8米,型宽22.8米,型深12.7米,可运输的主要货品为原油、密度低于1.54吨每立方米的石油产品以及化学品(II类及III类)、液体化学品、包括MARPOL Annex I以及IBC规则中所列的IMO II以及III类石油产品等货物。该船主机及发电机组配置了氮氧化物排放控制装置(SCR),符合IMO III级要求、冰区加强等级ICE CLASS 1C要求。
该型船采用多载重线设计,满足不同船籍国及港口要求;液货系统设计采用变频液压驱动的六组独立的传输系统,同时驱动六台液货泵和一个压载泵,能够同时进行六组液货的卸载工作,单台液货泵的排放速率为300立方米/小时,最大排放速率为1800立方米/小时;推进系统采用低速二冲程柴油机,搭配可调螺距螺旋桨和前置节能导轮装置,以及带有舵球的襟翼舵装置,同时配置了一台变频轴带发电机组,航行过程中可实现无发电机组运行的功能,在降低船舶能耗的同时,提高了船舶的操纵性能。

在18500DWT油化船的建造过程中,福建船政通过“三地协同推进”模式有效整合各事业部资源,并深度融合智能制造与数字化信息系统,施工周期不断缩短,并实现了船舶试航前完整性的显著提升。其中,东南造船与马尾造船均实现船舶试航后19天顺利交付,体现了统筹协作与流程优化所带来的建造效率突破。
下一步,福建船政各事业部项目组将系统总结本次建造经验,固化优秀实践,并将成熟的效率提升模式快速复制至后续船舶建造中,通过持续优化协同机制与工艺流程,推动后续船舶更高效率、更高标准地顺利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