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部委联合印发《智能航运2030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加快推动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与航运产业深度融合,培育壮大航运新质生产力,近日,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智能航运2030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明确“十五五”期间智能航运发展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标志着我国智能航运发展进入系统化推进的新阶段。

《行动计划》的印发,不仅为破解制约我国智能航运发展的瓶颈问题提供了系统性解决方案,也为2035年基本建成交通强国、助力中国航运在全球智能化浪潮中实现由“并跑”向“领跑”跨越,注入强劲动能、奠定坚实支撑。

立足战略机遇 紧扣三大原则谋篇布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工智能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人工智能是引领这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性技术,具有溢出带动性很强的‘头雁’效应”“要大力发展智慧交通和智慧物流,推动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与交通行业深度融合,使人享其行、物畅其流”“要顺应绿色、低碳、智能航运业发展新趋势,促进国际航运业健康发展”,为我国智能航运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当前,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正在快速演进,多模态大模型、具身智能、群体智能等技术为智能航运跃升式发展带来了重大机遇,人工智能技术正推动航运业从“经验驱动”向“数据智能驱动”的范式转型。与此同时,在人工智能与智能航运深度融合的进程中,科技创新、产业发展、赋能应用和监管治理等领域仍存在诸多问题与挑战。为着力破解制约智能航运发展的瓶颈问题,促进我国智能航运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完善智能航运的系统设计,加强相关部门的工作协同,交通运输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组织编制了《行动计划》,提出了未来五年智能航运发展的指导思想、行动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行动计划》的起草思路重点把握三个方面: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智慧交通和智慧物流,以及顺应绿色、低碳、智能航运业发展新趋势的重要指示精神。二是强化政策衔接,严格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中智能航运相关要求,系统推进与《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 “人工智能 +” 行动的意见》相关部署的统筹衔接,形成政策协同发力的整体格局。三是突出务实管用,坚持需求导向、效果导向,聚焦重点领域,从场景应用牵引角度部署应用试点赋能行动,培育一批智能航运船舶(船队)、试点航线、综合试点区域,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模式,推动智能航运高质量发展。

聚焦四大维度 部署重点任务构建完整体系

据交通运输部介绍,《行动计划》坚持安全可控、分类施策、注重实效,以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为路径,以场景应用为牵引,明确了两阶段发展目标。到2027年,要实现人工智能与航运要素深度融合,核心关键技术取得突破,建成三个以上智能航运综合试点区域、开辟五条以上智能航运试点航线,打造十个以上可推广的智能航运典型场景,运营百艘以上智能船舶;到2030年,全面掌握核心关键技术,形成技术、产业、治理协同发展新模式,智能航运发展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为2035年基本建成交通强国提供坚实支撑。

围绕上述目标,《行动计划》从技术装备攻关、应用试点赋能、基础设施和监管治理提升四大维度,系统部署了11项重点任务,着力构建覆盖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的智能航运发展体系,推动我国智能航运迈向系统集成与规模化应用新阶段。

在技术装备攻关方面,围绕智能航运共性技术、智能船舶技术与装备、港口与航道智能化技术与装备、航海保障智能化技术与装备四大核心领域,集中力量开展攻关行动。

在应用试点赋能方面,部署了成熟技术推广应用和多要素综合试点推进两大核心任务,旨在通过试点示范破解智能航运产业应用路径不清晰的难题,在实践中加速技术与装备的迭代升级,实现从应用场景到产业生态的整体跃升。

在基础设施提升方面,聚焦通信导航设施、运营服务设施以及快速测试验证能力建设三大核心领域,通过加大投入和建设力度,补齐智能航运发展的基础设施短板,为技术验证和综合应用筑牢坚实基础。

在监管治理提升方面,聚焦监管治理体系建设和监管治理能力提升两大核心任务,通过完善法规标准、创新监管模式,为智能航运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确保其安全可控、高效有序。

《行动计划》指出,到2030年,我国将全面掌握智能航运核心关键技术,具备谱系化装备系统供给能力,政策法规和规范标准体系更加完善,智能航运公共基础设施和配套水平明显提高,人才队伍配套能力显著提升,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航运要素深度融合,形成技术、产业、治理协同发展新模式,实现从应用场景到产业生态的整体跃升,智能航运发展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强化协同保障 凝聚合力推动落地见效

为保障《行动计划》各项任务稳步推进、各项目标如期实现,相关部门明确了系统化实施安排与保障举措,通过多方协同、要素集聚,形成推动智能航运发展的强大合力。

一是建立跨部门、跨区域智能航运发展协调机制,加强部委之间、部省之间、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协同联动,打破沟通壁垒、凝聚工作共识。二是强化全要素资源统筹,加大资金投入与政策扶持力度,发挥国家科技项目和专项资金引导作用,支持智能航运、智能船舶发展;加大力度组织做好智能航运、智能船舶相关标准化工作;加强智能航运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智能航运发展与新能源船舶建造等相关政策联动,引导社会资本共同支持发展智能航运,形成智能航运发展政策合力。

下一步,相关部门将通过组织实施智能航运高质量发展交通强国专项试点建设等一系列举措,全面压实智能航运重点任务落地责任,确保各阶段发展目标如期实现。以久久为功的韧劲持续推动我国智能航运产业提质增效、迈向国际先进水平,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海洋强国注入强劲动能。

文章来源:国际船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