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2日,浙江省首单船对船保税绿色甲醇加注业务正式落地,甲醇加注船“大庆268”轮在宁波梅山岛国际集装箱码头成功为中远海运集团所属甲醇双燃料集装箱船“中远海运天秤座”轮加注国产绿色甲醇燃料503吨。
本次作业是中国船燃在宁波港首次采用船对船模式开展绿色甲醇加注,也是继此前撬装加注后在该港口完成的第二次绿色甲醇加注,标志着中国船燃在宁波港正式实现“撬装加注+船对船加注”双模式并行,全面迈入绿色甲醇“多元加注、常态保供”新阶段,充分展现了中国船燃在绿色航运燃料供应领域的硬核实力与行业引领地位。
在全球航运业碳减排压力持续加大、国际海事组织(IMO)环保法规日益严格的背景下,绿色能源替代传统燃料已成为行业必然趋势。绿色甲醇作为航运低碳转型的核心替代燃料,燃烧几乎不产生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排放降低80%以上,全生命周期碳排放减少75%至95%。同时,绿色甲醇在常温常压下为液态,储运灵活、适配性强,深受航运巨头青睐。
在此之前,宁波舟山港已率先开展岸对船绿色甲醇加注探索,积累了初步的操作经验与安全规范;此次船对船加注模式的落地,进一步丰富了加注方式,提升了作业的灵活性与效率,标志着港口绿色甲醇加注能力迈上新台阶。
此次首单业务的成功落地,得益于口岸单位和政府部门的高效协同与制度创新。其中,海关部门创新推出保税仓与出口监管仓功能叠加模式,大幅简化作业流程、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显著提升加注业务效率;海事部门依托“远程监控+水域巡航+现场巡查”的立体化监管网络,全程护航船舶进出港、靠离泊监护及加注作业安全;边检部门通过“网上预报、即时办理”实现“零等待”通关服务。同时,商务、交通等相关部门核发绿色甲醇加注许可,创新加注船备案模式,协同完成绿色甲醇加注评估报告评审;宁波经开区、镇海区等积极履行属地职能,以首单加注为切入点,高质量精准服务企业创新创效。多部门协同发力,为加注业务落地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与营商环境支撑。

作为此次业务的实施主体,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携手中国船舶燃料有限责任公司组建工作专班,统筹推进业务落地。专班以进度日报机制为抓手,紧盯 “船、货、人”关键要素,协调货源,攻克技术难题,完成全流程安全评估;针对绿色甲醇强腐蚀性特点,配齐专用设备,完善安全体系,筑牢作业安全屏障。股份公司业务部主动对接作业需求,优化船舶进出港计划,为预防雾天影响,提前安排两船至佛渡水域抛锚待泊,确保加注任务顺利。
在货源保障环节,此次加注业务所用的绿色甲醇通过保税流转方案实现稳定供应,并创新采用“出口监管仓+保税仓”两仓叠加模式,有效破解了货源存储与流转难题,为后续业务常态化运营奠定了坚实基础。
作为大型船舶进出最频繁的港口之一,宁波舟山港此次成功实施绿色甲醇加注业务,进一步完善了港口绿色燃料供应体系,提升了国际航运综合服务能力,对助力长三角打造世界级绿色航运枢纽、推动我国港航业低碳转型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