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发布联合声明深化船舶领域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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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邀请,俄罗斯联邦总统普京于2026年5月19日至20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访问。两国元首在北京举行正式会谈,并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面战略协作、深化睦邻友好合作的联合声明。

声明中提到,双方将在汽车、船舶、民用航空工业等领域大力发展合作,提升合作水平,本着兼容并蓄原则,并考虑各自国内法律及国家发展重点,持续拓展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信息通信技术、跨境电商、开采相关矿产等领域合作,共同促进重点合作项目实施,进一步释放中俄合作潜力。

双方指出,两国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开展投资合作,助力实施重大投资合作项目,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公正的投资环境。双方投资合作展现积极态势,实现高水平发展并不断推进。双方愿继续推动投资合作提质增效,支持中俄投资合作委员会工作,更好发挥委员会秘书处在落实各项共识方面的作用。

双方将履行2025年5月8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促进和相互保护投资的协定》规定的义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投资便利化和保护水平,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

双方指出,《中俄投资合作规划纲要》具有重要意义。为提升两国投资合作水平,双方愿加大力度支持规划中所列重点领域投资合作。

双方高度评价中俄能源合作取得的丰硕成果,商定继续巩固发展全面能源合作伙伴关系,支持企业深化油气、煤炭、民用核能、可再生能源包括绿色电力证书等领域互利合作,保障能源跨境基础设施安全稳定运营,促进能源运输畅通,推动能源生产国与能源消费国扩大对话,共同维护全球能源市场稳定,基于能源公正原则提升能源安全保障水平。

双方重申将按照1991年5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关于中苏国界东段的协定》第九条精神,同朝鲜一道继续就图们江出海问题做好三方协商工作;按照2004年10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中俄船只在黑瞎子岛地区(塔拉巴罗夫岛和博利绍伊乌苏里斯基岛地区)周围水域航行的议定书》精神,加紧推进有关水域航行协定草案的双边谈判。

双方愿加强中俄跨境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跨境客货运输效率。继续组织开展使用无人驾驶技术的跨境货物运输。双方强调交通领域协作的重要作用,交流在空运、陆运和船舶自主航行领域使用无人技术的法律规制经验。

双方将保障中俄跨境通道走廊无障碍运行,加强中欧班列互利合作,保持运价稳定,继续支持中欧过境俄罗斯开展铁路、公路和海上货物运输。持续推进旨在增加北极航道货运量及其整体发展的建设利用领域务实合作。

双方商定在《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经贸合作协定》框架下深化中国同欧亚经济联盟的务实合作,持续推进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与欧亚经济联盟发展规划在交通、物流、运输、数字化、电子商务、政策协调和消除贸易壁垒、食品、农产品贸易等领域对接。双方认为该对话机制对于促进贸易合作至关重要,有利于深化亚太与欧亚地区经济一体化及互联互通,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与构建“大欧亚伙伴关系”共同发展。双方愿进一步升级拓展中方与欧亚经济联盟及其成员国之间的经贸合作制度性安排,提高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水平。

双方对个别国家、跨国组织及其盟友单方面阻碍国际航运感到担忧,认为这对整个国际供应链的完整性和海上贸易造成威胁。双方认为港口等海事基础设施合作应当遵循市场规律和商业原则,避免泛安全化、泛政治化,共同维护开放互信的合作环境。

文章来源:国际船舶网